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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1-2012学年在校学生修读学分情况统计及学籍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与监督,更好地督促和引导学生认真学习,确保我校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3344体育官方手机版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行发教务字[2005]72号)(以下简称《学籍管理规定》)的相关规定,现开展2011-2012学年在校学生修读学分情况统计工作,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关处理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请各学院依据学生所在专业、年级的教学计划,认真统计2011-2012学年在校学生修读学分情况,将所取得学分低于22学分的在校学生情况予以汇总。

2、根据《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三十条第1款规定,对一学年取得学分低于22学分者应予以退学。请各学院对2011-2012学年所取得学分低于22学分的在校学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,以适当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,告知其学籍处理的具体规定,并填写《各学院2011-2012学年所取得学分低于22学分学生情况汇总表》(附表一)。

3、根据《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四条第1款规定,因第三十条第1款原因予以退学的学生,可申请跟随下一年级试读,且以试读一年为限。请各学院告知相关学生,如申请退学试读需填写《3344体育官方手机版学生退学试读申请表》(附表二),否则将予以退学。

4、请相关学院清理退学试读学生在2011-2012学年所取得学分情况,根据《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四条第2款规定,学生试读期满,试读期间所修学分达35学分者,经本人申请并填写《3344体育官方手机版退学试读学生恢复学籍申请表》(附表三),学院同意,3344体育官方手机版审核,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,恢复其学籍,否则应予以退学。对于未申请恢复学籍及低于35学分者,请相关学院以适当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,告知其学籍处理的具体规定,提出初步处理意见,并填写《各学院退学试读学生2011-2012学年所取得学分情况汇总表》(附表四)。

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学分统计和学籍处理审核工作,并将附表一、二、三、四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于10月30日前交3344体育官方手机版学籍管理科。

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

相关附表.x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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