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》(处发[2021]41号])要求,首次报名结束后,部分专业因报名人数少于最低开班人数而停开没被录取的;或因选拔人数没达到开班要求停开而没被录取的;或因录取人数有限而落榜的;或因错过首次报名机会等情况,可再次选报相关辅修专业。选报时间为5月27日---6月4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可再次选报的辅修专业如下:
学 院 |
辅修专业/ 辅修学位 |
辅修 学位类别 |
联系方式 |
法学院 |
法学 |
法学学士 |
88872462 |
文学院 |
汉语言文学 |
文学学士 |
88872509 |
公共管理学院 |
哲学 |
哲学 |
88873093 |
教科院 |
应用心理学 |
理学学士 |
88872362 |
教育学 |
教育学学士 |
88872362 |
|
商学院 |
经济学 |
经济学学士 |
88872692 |
化学化工学院 |
化学 |
理学学士 |
88872533 |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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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27日